本有今無
abhūtvā-bhāva
指事物本有今无、本无今有,用以证明诸法无常、三世有法不能成立的佛教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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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374 · 涅槃部
《大般涅槃經》中多次出現「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這一核心表述(或作「本無今有,本有今無」)[chunk:8874][chunk:9209][chunk:9512][chunk:9533]。該表述旨在說明,事物本來存在而現今消滅(本有今無),或者本來不存在而現今產生(本無今有),這證明了諸法並非在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恆常存在,所謂「三世有法」的說法是完全不能成立的[chunk:8874][chunk:9209][chunk:9512][chunk:9533]。 經中指出,一切「有為之法」其本性皆是無常的,具有「生已不住,寂滅為樂」與「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的特徵[chunk:8226][chunk:9133]。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皆屬無常[chunk:9114]。經中將有為之法分為兩大類: 1. 「色法」:即地、水、火、風四大[chunk:9114]。 2. 「非色法」:即「心心數法」(即心王與心所)[chunk:9114]。 經中詳細論證了「心」的無常性。心之所以無常,是因為其本性為「攀緣相」,需要進行分別[chunk:9114]。具體而言,從眼識到意識的「性」各不相同,其所對應的色境界到法境界各不相同,且眼識相應到意識相應也各不相同,因此皆是無常[chunk:9114]。如果心是常恆的,眼識就應當能獨自攀緣一切法,但事實並非如此[chunk:9114]。 對於凡夫如何產生「常」的錯覺,經中解釋道,諸法實際上是「念念生滅」的,但因為前後法極為相似,凡夫見到這種相似性,便錯誤地計執其為「常」[chunk:9114]。例如,凡夫先看見瓶子、衣服、車乘、舍宅、城郭、河水、山林、男女、象馬牛羊等,後來看見與之相似的,便宣稱其為常,但實際上這些都不是常[chunk:9114]。 與無常的有為法相對,經中提出了「常」的範疇。經中指出,「一切有為,皆是無常」,而「虛空無為」與「佛性無為」則是常[chunk:9114]。在此處,經中使用了獨特的術語「陰界入」(即五陰、十八界、十二入),指出佛性「非陰界入之所攝持」,因此名之為常[chunk:9114]。佛性即是如來、法、僧,皆屬無為,因而皆是常[chunk:9114]。相反,外道因為不見佛性、如來及法,其所言說皆是妄語[chunk: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