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arma · AI Companion

本有今無

abhūtvā-bhāva

指事物本有今无、本无今有,用以证明诸法无常、三世有法不能成立的佛教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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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onical Entry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本有今無」(abhūtvā-bhāva)是佛教中用以阐释诸法无常、否定恒常实体存在的核心概念。在《大般涅槃經》中,这一概念通常与「本無今有」并提,形成「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的经典表述[chunk:8874][chunk:9209][chunk:9512][chunk:9533]。 所谓「本有今無」,是指事物本来存在而现今消灭;「本無今有」则是指事物本来不存在而现今产生[chunk:8874][chunk:9209][chunk:9512][chunk:9533]。这一论式旨在说明,世间一切现象都是在因缘和合下生灭变化的,并不存在一个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中恒常不变、独立自存的实体。因此,经中明确指出,若主张「三世有法」(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法皆恒常存在),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即所谓「無有是處」[chunk:8874][chunk:9209][chunk:9512][chunk:9533]。 二、主要阐述 《大般涅槃經》从多个维度对「本有今無,本無今有」所揭示的无常规律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1. 有为之法的无常本性: 经中指出,一切「有為之法」其本性皆是无常的[chunk:8226][chunk:9133]。有为法具有「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的特征,其生灭过程是「生已不住,寂滅為樂」的[chunk:8226][chunk:9133]。凡是依凭因缘而生起的法,都必然属于无常的范畴[chunk:9114]。 2. 有为法的分类:色法与非色法: 为了系统地说明有为法的无常,经中将一切有为法划分为两大类:一是「色法」,即由地、水、火、風四大所组成的物质现象;二是「非色法」,即「心心數法」(包括心王与心所)等精神现象[chunk:9114]。这两类法皆处于无常的生灭变化之中。 3. 心的无常性论证: 经中特别详细地论证了「心」这一非色法的无常性。心之所以是无常的,是因为心的本性表现为「攀緣相」,它必须依赖境界进行分别[chunk:9114]。具体而言,从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到意识,其各自的「性」互不相同;它们所对应的境界(从色境界、声境界、香境界、味境界、触境界到法境界)也各不相同;并且,眼识相应到意识相应等各种心所相应也各不相同[chunk:9114]。因此,心识及其相应法皆是无常的。经中反证道,如果心是常恒不变的,那么眼识就应当能够独自攀缘一切法,而不需要其他识的参与,但事实并非如此,这证明了心识的无常与生灭[chunk:9114]。 4. 凡夫常执的产生机制: 既然诸法无常,为何凡夫会产生「常」的错觉?经中解释说,诸法实际上是「念念生滅」的,在极短的时间内不断新陈代谢[chunk:9114]。然而,因为前后相续的法在形态上极为相似,凡夫在见到这种相似性时,便错误地计执其为「常」[chunk:9114]。例如,凡夫在日常生活中看见瓶子、衣服、车乘、舍宅、城郭、河水、山林、男女、象马牛羊等事物,随后又看见与之前极为相似的事物,便宣称这些事物是常恒不变的。但实际上,这些事物在念念之中都在发生变化,根本不是常[chunk:9114]。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大般涅槃經》(涅槃部·T0374)中,关于这一核心概念的表述在不同段落中存在微细的语序和用词差异: 1. 语序的交替使用: 在经中的不同章节,该论式有时表述为「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chunk:8874][chunk:9512][chunk:9533];而在另一些段落中,则交替表述为「本無今有,本有今無。三世有法,無有是處」[chunk:9209]。这两种表述虽然语序相反,但其否定「三世有法」实有性、单提无常生灭的核心主旨是完全一致的。 2. 特定术语的采用: 在论述物质与精神现象的分类以及常与无常的界限时,本经采用了独特的术语「陰界入」来指代众生的身心世界,即五阴、十八界、十二入[chunk:9114]。这与佛教其他部派或译本中常用的「五蘊、十八界、十二處」在用词上有所不同。经中明确指出,佛性是「非陰界入之所攝持」的[chunk:9114],以此来将佛性与属于有为无常的「阴界入」彻底区分开来。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与「有为」与「无为」的关系: 「本有今無」是所有有为法的共同特征。经中指出,「一切有為,皆是無常」,凡属于有为之法,皆落入生灭无常的范畴[chunk:9114]。与此相对,经中提出了「常」的范畴,即「虛空無為」与「佛性無為」[chunk:9114]。虚空与佛性因为属于无为法,不落入因缘生灭,因此不具有「本有今无、本无今有」的特征,而是恒常不变的。 2. 与「佛性、如来、三宝」的关系: 在《大般涅槃经》的体系中,佛性、如来、法、僧三宝是紧密相连且皆属于「常」的范畴。经中指出,佛性「非陰界入之所攝持」,因此名之為常[chunk:9114]。而佛性即是如来,亦即是法、是僧,它们皆属于无为法,因而皆是常恒不变的[chunk:9114]。与此相对,世间的凡夫和外道因为不能明见佛性、如来及正法,其所作出的种种关于「常」或「无常」的言说,皆属于妄语,无法契合真实的常住之理[chunk:9114]。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关于核心论式的引用: - 「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chunk:8874][chunk:9512][chunk:9533] - 「本無今有,本有今無。三世有法,無有是處。」[chunk:9209] 2. 关于有为无常与生灭的引用: -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chunk:9133] - 「生已不住,寂滅為樂」[chunk:8226] 3. 关于阴界入与佛性常住的引用: - 「一切有為,皆是無常」,而「虛空無為」与「佛性無為」則是常[chunk:9114]。 - 佛性「非陰界入之所攝持」,因此名之為常[chunk:9114]。 - 佛性即是如來、法、僧,皆屬無為,因而皆是常[chunk:9114]。

By Sutra

T0374 · 涅槃部

《大般涅槃經》中多次出現「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這一核心表述(或作「本無今有,本有今無」)[chunk:8874][chunk:9209][chunk:9512][chunk:9533]。該表述旨在說明,事物本來存在而現今消滅(本有今無),或者本來不存在而現今產生(本無今有),這證明了諸法並非在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中恆常存在,所謂「三世有法」的說法是完全不能成立的[chunk:8874][chunk:9209][chunk:9512][chunk:9533]。 經中指出,一切「有為之法」其本性皆是無常的,具有「生已不住,寂滅為樂」與「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的特徵[chunk:8226][chunk:9133]。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皆屬無常[chunk:9114]。經中將有為之法分為兩大類: 1. 「色法」:即地、水、火、風四大[chunk:9114]。 2. 「非色法」:即「心心數法」(即心王與心所)[chunk:9114]。 經中詳細論證了「心」的無常性。心之所以無常,是因為其本性為「攀緣相」,需要進行分別[chunk:9114]。具體而言,從眼識到意識的「性」各不相同,其所對應的色境界到法境界各不相同,且眼識相應到意識相應也各不相同,因此皆是無常[chunk:9114]。如果心是常恆的,眼識就應當能獨自攀緣一切法,但事實並非如此[chunk:9114]。 對於凡夫如何產生「常」的錯覺,經中解釋道,諸法實際上是「念念生滅」的,但因為前後法極為相似,凡夫見到這種相似性,便錯誤地計執其為「常」[chunk:9114]。例如,凡夫先看見瓶子、衣服、車乘、舍宅、城郭、河水、山林、男女、象馬牛羊等,後來看見與之相似的,便宣稱其為常,但實際上這些都不是常[chunk:9114]。 與無常的有為法相對,經中提出了「常」的範疇。經中指出,「一切有為,皆是無常」,而「虛空無為」與「佛性無為」則是常[chunk:9114]。在此處,經中使用了獨特的術語「陰界入」(即五陰、十八界、十二入),指出佛性「非陰界入之所攝持」,因此名之為常[chunk:9114]。佛性即是如來、法、僧,皆屬無為,因而皆是常[chunk:9114]。相反,外道因為不見佛性、如來及法,其所言說皆是妄語[chunk: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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