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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法

vaśitādharma

诸佛菩萨随意所作、于所行境界任运无碍的德能。机器生成

类型 果位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一、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1. 一句话的根:「自在」就是「随其心意所作」

古典条目里最简洁也最直接的释义,来自《十住毘婆沙论》:"自在"二字,直释就是"随意所作"。也就是说,自在不是一种心情、不是一种人设、不是某种"岁月静好"的滤镜,而是一种德能——能随着自己的心意去做事、并且在做的时候没有障碍。中文翻译"自在"二字,"自"指自心,"在"指所在、所行;合起来就是"自心所在,皆得自在"。

但在佛典里,"自在"绝非只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它指的是已经成就的、可被验证的能力,而且在大多数语境中,这种能力只归属于已经圆满的佛陀,或正在圆满途中的菩萨。所以当我们说"自在法"(vaśitā-dharma)时,"法"是德性之意——自在是诸佛菩萨所成就的一类德能,不是某个修行阶段的代名词,也不是某种抽象原则。

2. 先把四个术语分开:自在法、自在、得自在、上自在禅

《大乘庄严经论》围绕这个概念一共用过四种术语,必须一一分开,不能互相替用,否则会失去经文原意:

- 自在法:作为菩萨诸法之一,与"乐法、性法、呵法、勤法、明法"并列。偈言"乐法、性法、呵法、勤法、自在法、明法,向法名菩萨"。这是把"自在"作为菩萨所应成就的一种"法"(德性面向)来列。 - 自在:作为六种成就之一,与"能见、能授、游戏、游愿、得法"并列。偈言"能见、能授、游戏、游愿、自在、得法,成就此六种"。注意:这里的"自在"与"得法"是分列的,两者不可合并,也不可互替。"得法"是另一项成就,"自在"是单独的一项。 - 得自在:在转依与解脱的语境中作为原因出现。偈言"不见见应知,无义有义境,转依及解脱,以得自在故"。意思是,转依和解脱之所以能让修行人见到"不见"之见、见到"无义"与"有义"境界的转变,是因为"得自在"的缘故。这是把"自在"作为认识境界转变的原因来讲。 - 上自在禅:在禅定语境中出现。偈言"得上自在禅,离染及见慢,令其现在归、未来善增长"。这是把"自在"作为禅定之名来讲,且标明为"上"自在禅,效果是离染、离见慢、并使现在归向、未来善法增长。

四者关系大致是:自在法是所求之德;自在是成就之一;得自在是成就转依解脱的内在原因;上自在禅则是证得此自在所依的禅定。混用其中任何一个,都会在引用经典时失真。

3. 再把"五事中自在"展开:《十住毘婆沙论》的核心结构

《十住毘婆沙论》明言"诸佛于五事中自在",列出五项,每一项都有其经典定义与偈颂中的具体比喻,必须一一对应保留,不能压成笼统的"神通广大":

| 序号 | 经典名称 | 偈颂中对应的比喻 | 含义 | |---|---|---|---| | 一 | 诸神通自在 | "飞行等自在" | 神通无碍,能飞行、变化等 | | 二 | 自心中得自在 | "自心得自在" | 对自己的心能自主,不被烦恼挟持 | | 三 | 灭尽中得自在 | "于灭禅定中,出入如居舍" | 对灭尽定(一种极深的定境)的出入,能像进出自家居舍一样自然 | | 四 | 圣如意中得自在 | "净不净随心" | 对净与不净之境,皆能随心而转 | | 五 | 寿命中得自在 | "转寿不他害,自因亦无尽" | 寿命既不为他者所害,自身延续寿命的因缘也不穷尽 |

偈末把这五项归摄起来,说"如是等自在,一切法亦尔,是故佛名'人师子',亦名'自在者'"——也就是说,"自在"不只是某一两项特殊的超常能力,而是一切法上的任运无碍,正因如此,佛才同时被称为"人师子"(人中无畏者)与"自在者"。

特别要小心的是第三项和第四项的术语:"灭尽中得自在"与偈中"灭禅定中"是同一境界的两种表述("灭尽定"即"灭禅定"),二者并存记录;"圣如意中得自在"中的"圣如意"是本论本段原用词,不宜擅自改成其他经论里的"如意通"或"神足通"等术语。

4. 自在法与诸佛力(十力):同为佛之德能

《十住毘婆沙论》把"自在法"与"诸佛力"并提,明言"一切行力"名为"十种智力"——也就是佛的十力(处非处智力、业异熟智力、种种界智力、种种胜解智力、根胜劣智力、遍趣行智力、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宿住随念智力、死生智力、漏尽智力)。

论中说明:如果有人"深心欣乐,欲于佛十力及自在法中尽遍行",此人"不久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里的"遍行"明确被释为"久习"——也就是说,自在法和佛十力不是一蹴而就的,是菩萨志求久习、反复修行的目标

为什么要久习?论中给出五因缘:

1. 尊重诸佛教勅——因为自在法与十力本是从佛的教化中流出的; 2. 诸佛有大弟子——由于佛有大弟子能承担佛法,自在法与十力的传承便有了现实依托; 3. 身证一切法——自在不是嘴上说说,而是要在自身上证得一切法; 4. 摄取堕落者——自在的德能是能摄受已经堕落的众生; 5. 对已堕落者能加以拔济——进一步还能拔济已经堕落的众生。

这五因缘把"自在法"从一种"个人超能力"的想象里拉回到佛的教化与救济作用中:自在不是为了显神通好看,而是为了让众生得度。

5. 自在法在整个解脱道里的位置

《大乘庄严经论》用一句偈把自在法与解脱的关系钉得很死:"不见见应知,无义有义境,转依及解脱,以得自在故。"

这句话的意思是:在转依和解脱的过程中,修行人对"见"与"不见"、"有义境"与"无义境"的认知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种转变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得自在"。换句话说,自在是转依与解脱得以发生的内在根据之一。没有自在,转依与解脱不能成立;有了自在,转依与解脱中的认知境界转变才能成立。

所以"自在法"在整个解脱道里的位置是:菩萨所求之德 → 久习遍行 → 上自在禅为所依 → 得自在为转依解脱之因 → 最终成就佛的五事自在。它既是菩萨修行的一个面向,也是佛果德能的一个面向,是从因地通向果地的关键能力。


二、生活里的走查

"五事中自在"看起来都是佛的境界,离我们很远。但如果我们严格按经典定义来映射,会发现当代人其实在每一个"自在"上都有它的反面——也就是"不自在"。下面用五个当代场景把五项自在一一走一遍。

场景一:通勤路上刷手机——自心中得自在的反面

早晨地铁里,你打开手机,刷了二十分钟短视频,关掉时心里发虚:刚才究竟看了什么?好像什么都没有记住,但又停不下来。

经典里"自心得自在"指的是对自己的心能自主——能发起善念也能止住恶念,能专注也能放松,心不被任何一种境牵着走。当代生活的对照面不是"我能专注工作"(那只是专注力),而是更深的层面:我能觉察到自己正在被什么牵引,并且有能力不被它牵着走

场景二:亲密关系里的冲突——圣如意中得自在的反面

伴侣无意间的一句话刺到了你,你突然发火,事后才意识到那其实和当下的对话没关系,而是把过去某个伤口的情绪投射了出来。

"圣如意中得自在"的经典比喻是"净不净随心"——对净的境、不净的境,都能随心而转,不是被外境决定自己的反应。注意:这不是说"压住情绪",也不是说"假装没事",而是说心对外境有自主性——清楚看见当下是净还是不净,能选择以何种方式回应,而不是被情绪拖着做出事后会后悔的事。

场景三:加班到深夜——寿命中得自在的反面

你已经连续三天凌晨两点才睡,身体多次报警(心跳加速、头晕、容易发怒),但因为deadline停不下来。你隐隐知道这种节奏在透支寿命,但"他因"——老板的要求、同事的进度、自己的责任感——不允许你停下。

"寿命中得自在"偈颂里有两个关键:"转寿不他害,自因亦无尽"——一方面寿命不受他因损害,另一方面自身延续寿命的因缘也不穷尽。当代人最常缺的就是前者:我们被各种"他因"损害着寿命(他人的期待、社会的节奏、算法的推送),而经典里讲的自在不是"我能活多久"(那是预言),而是"我能不被损害寿命的因缘所转"。

场景四:高压之后的崩溃——灭尽中得自在的反面

长期高压之后,你突然什么都不想做,躺在床上几天,脑子一片空白,感觉什么情绪都"灭"了。但这种"灭"不是平静,而是耗竭。

"灭尽中得自在"指的是对灭尽定(一种极深的禅定境界)的出入能自如——偈颂里"出入如居舍"是关键:能进入,能出来,自由自在。当代人的对照面是:我们需要能在任何时候让自己的心进入深度休息,又能在需要时完全出来。休息不是耗竭,恢复不是逃避——能主动进入"灭"的状态,又能主动出来承担事情。

场景五:被算法推送塑造的"自我"——诸神通自在的反面

"诸神通自在"在当代最容易被映射成"我能赚更多钱""我能影响更多人"——但这是把"神通"窄化成了世俗能力。经典里的"诸神通"指的是神境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漏尽通——其核心是如实知见的能力:能见诸法实相、能知他人心中所念、能知过去未来。

当代的对照面是信息过载与认知失真:你以为你在"选择",但其实算法已经替你选好了;你以为你在"了解"一个人,但其实你只在看他的社交媒体呈现。"诸神通自在"的反面,是被各种表象和幻象所困,看不见实相

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1. 不要把"自在"翻译成"自由":当代语境的"自由"主要是政治哲学概念,强调不被外在约束;"自在"是德能概念,强调自心不被内、外境所转,重心在内不在外。 2. 不要把"自在法"翻译成"佛系":当代所谓的"佛系"是降低欲望、放弃努力;"自在法"是经过久习遍行所成就的德能,不是不努力,恰恰是非常努力的成果。 3. 不要把"神通自在"翻译成"超能力":神通的核心是如实知见,不是炫技。 4. 不要把"灭尽中得自在"翻译成"躺平":灭尽是主动、可控、可出的深定;躺平是被动、失控的放弃。


三、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1. 当代生活最稀缺的,正是"自心自在"

我们可以列一份当代的"不自在清单":

- 被算法推送牵着走(自心不得自在) - 被情绪在亲密关系里反复触发(圣如意不得自在) - 被deadline、KPI、他人的期待损害健康(寿命不得自在) - 想休息却停不下来,想专注却静不下来(灭尽不得自在) - 在信息洪流里以为自己在思考,实则被表象塑造(诸神通不得自在)

这五项几乎覆盖了当代人最深的疲惫来源——不是事情太多,而是心对境没有自主。自在法讲的"随其心意所作、于所行境界任运无碍",正是对着这个痛处来的。

2. AI时代与脑科学给我们的一个侧面参照

当代脑科学已经发现:长期被算法推送、社交媒体刺激的人,其前额叶(负责自主决策)默认模式网络(负责内省) 的功能会被削弱;同时奖赏回路会被劫持,导致心越来越被外境牵着走。这从经验层面印证了经典所说"自心不得自在"的状态是真实存在的。但需要点明:脑科学的描述与佛法的解释不在同一层次——脑科学描述的是生理机制,佛法讲的是能动的、可修证的德能;机制不等于修证,对机制的觉察也不等于得自在。

另外,"AI助手"作为当代的新经验也有可借鉴之处:当你熟练使用一个工具时,工具会"随你心意所作、于所行境界任运无碍"——这其实就是人-工具之间的小自在。但这种自在仍然受限于工具本身(它只懂它训练过的事),而且它并不解决"自心自在"的问题。真正的自在法,是不依赖任何外部工具的自心之自在。

3. 自在法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自在法是菩萨志求久习的目标,不是避世的借口。《十住毘婆沙论》给出的五因缘里,自在法的归宿是"摄取堕落者"、"对已堕落者能加以拔济"——也就是说,自在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益众生。这一点对当代人尤其重要:修习自心自主、情绪自主、时间自主,不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就完了,而是为了让自己的心力能投入到真正有意义的事上

当代人很容易把"自在"误读为"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十住毘婆沙论》的定义是"随其心意所作、于所行境界任运无碍"——重点是"于所行境界任运无碍",也就是在所做的事情上没有障碍。能做事而不被阻碍,是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不管他人,那只是任性,不是自在。


四、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自在 = 随心所欲

澄清:经典定义是"随其心意所作、于所行境界任运无碍",重心在"无碍"而非"随心"。一个真正自在的人,是心能自主、能选择如何面对境,而不是被欲望牵着走。所谓"随心所欲不逾矩"里的"矩",其实就是自在者所内化了的德性边界。

误读二:自在法 = 佛的神通广大,与我无关

澄清:《十住毘婆沙论》明言"若人深心欣乐,欲于佛十力及自在法中尽遍行者,当知是人不久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自在法是菩萨可以志求、可以久习的目标,不是只有佛才能有。而且五事中的"自心中得自在"一项,正是当代人最需要在当下就开始修习的。

误读三:自在法 = 自在 + 法("自由"+"方法")

澄清:这是现代汉语字面化解读的典型错误。"自在法"的梵文是 vaśitā-dharma,其中 vaśitā 是自在(主宰、能随意所作),dharma 是法(事物、原理、德性)。合起来是"自在之德性"或"自在这种德性",不是"自由的方法"

误读四:把"自在"和"得法"混为一谈

澄清:这是《大乘庄严经论》六种成就(能见、能授、游戏、游愿、自在、得法)中特别要分开的两项。自在是六项成就的独立一项,得法是另一项。在引用本论时,绝不能把"自在"改写成"得法",也不能把两者合并。

误读五:把"上自在禅"当作一般的"高级禅定"

澄清:偈言"得上自在禅,离染及见慢,令其现在归、未来善增长"。上自在禅的效果是离染与离见慢——前者是离烦恼染污,后者是离"见"上的我慢(以为自己证得了什么而产生的慢)。这说明上自在禅不是普通的"高级禅定",而是与见地直接相关的禅定——证此禅定者,对自己的证悟不会产生执着。

误读六:自在是一种"状态",可以维持也可以失去

澄清:从菩萨志求久习、到佛的究竟自在,自在是逐渐成就的德能,不是偶发的心情。"诸佛于五事中自在"是佛已经圆满的德能,"得自在故"是转依与解脱的内在原因——这些都是结构性、稳定性、可验证的能力,不是情绪起伏。


结语

自在法听起来像佛的高远境界,但拆开看,五事中自在其实每一项都对应着当代人具体的疲惫。它不是让我们逃避这些疲惫,而是让我们通过志求久习,逐渐修出自心对境的自主。佛典里反复强调的是"尽遍行"——也就是久习——这意味着自在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每一次被境牵着走时,练习不被牵走;每一次情绪触发时,练习看清楚;每一次寿命被损害时,练习不被他因所转。一句话:自在不是得到什么,而是心终于不被境所转的那种稳定。

这种稳定,在佛法的整张地图里,是从菩萨的修行通向佛果德能的关键桥梁——也是当代人最迫切需要、却最少被正面谈论的能力。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1. 定义与核心要义

「自在法」(vaśitādharma)指诸佛菩萨能随其心意而作、于所行境界任运无碍的德能。据《十住毘婆沙論》直接释「自在」为「隨意所作」,将与「诸佛力」(即十种智力)并列为佛之德能;据《大乘莊嚴經論》,「自在法」则为菩萨所成就的诸法之一,与乐法、性法、呵法、勤法、明法等并列,又以「自在」一名与能见、能授、游戏、游愿、得法共列六种成就,并在转依与解脱的语境中以「得自在故」说明其认识境界的转变。此概念既可指佛已具足的自在德能,也可作为菩萨志求久习、遍行修持的目标。

2. 主要阐述

2.1 诸佛自在之德能

《十住毘婆沙論》以「自在法」与「诸佛力」并提,明言「一切行力」名为十种智力,亦即佛之十力;若人深心欣乐,欲于佛十力及自在法中「尽遍行」,便是志求久习而周遍行持,「遍行」明释为「久习」。论中列出乐于十力及自在法中尽遍行的五種因缘:尊重诸佛教勅、诸佛有大弟子、身证一切法、摄取堕落者、对已堕落者能加以拔济。由此,自由法被置于佛之教化与救济作用中加以说明,关涉对佛教勅与佛德的尊重、身证诸法,以及摄取、拔济堕落众生的能力。

2.2 诸佛于五事中自在

《十住毘婆沙論》明言「诸佛于五事中自在」,即:一、诸神通自在;二、自心中得自在;三、灭尽中得自在;四、圣如意中得自在;五、寿命中得自在。偈颂进一步描写其相状:以「飞行等自在」表神通无碍;以「自心得自在」直述对自心的自主;于「灭禅定中」出入,如同进出自己的居舍一般自然;对一切净与不净之境,皆能随心而转;在寿命方面,既不为他者所害,自身延续寿命的因缘亦不穷尽。偈末由此推扩,称佛为「人师子」与「自在者」,并以「如是等自在,一切法亦尔」收束。

2.3 菩萨所成就之自在法

《大乘莊嚴經論》将「自在法」列入菩萨之「法」的多重面向,偈中依次举出「乐法、性法、呵法、勤法、自在法、明法」,并以「向法」总摄而名为菩萨。「自在法」在此与其余诸法并列,用以标示菩萨于法上的一种成就面向。

2.4 六种成就与得自在

《大乘莊嚴經論》偈颂列举「能见、能授、游戏、游愿、自在、得法」六种,明言「成就此六种」。其中「自在」与「得法」分列,各有其名,不可合并。偈又言「不见见应知,无义有义境,转依及解脱,以得自在故」,将「不见」、「见」以及「无义」、「有义境」与转依、解脱相连,以「得自在故」作结,说明转依与解脱中上述所见境界的转变由「得自在」而来。

2.5 自在禅与善法增长

《大乘莊嚴經論》另说「得上自在禅」,将其与「离染及见慢」相接,又说能于现在令其归向、于未来使善法增长。此处「上自在禅」标示其所证禅定,其效果依原文表述包含离染、离见慢,以及现在归向与未来善法增长。

3.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3.1 释经论部——《十住毘婆沙論》

- 以「自在」释「随意所作」,与「诸佛力」(十力)并举。 - 明列「诸佛于五事中自在」:诸神通自在、自心中得自在、灭尽中得自在、圣如意中得自在、寿命中得自在。偈颂部分另用「灭禅定」一语描述「灭尽中得自在」的境界,两种原文术语应并存记录。 - 以「人师子」与「自在者」称佛。

3.2 瑜伽部——《大乘莊嚴經論》

- 概念名用「自在法」,与乐法、性法、呵法、勤法、明法等诸法并列。 - 于六种成就中单用「自在」,与「得法」分列,不可合并或替换。 - 在转依、解脱的认识语境中用「得自在」,而非「自在法」。 - 在禅定语境中用「上自在禅」,与「离染及见慢」相连。

综合而言,《大乘莊嚴經論》围绕此概念所用的术语有「自在法」、「自在」、「得自在」与「上自在禅」四种,应保留本论原词形态,不可混用或替他。

4.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与「诸佛力」(十力)关系密切:据《十住毘婆沙論》,自在法与诸佛十力并提,二者同为佛之德能,共同构成菩萨志求遍行的目标。 - 与「转依」、「解脱」关系:据《大乘莊嚴經論》,转依与解脱中所见境界的转变由「得自在」故。 - 与「禅定」关系:据《大乘莊嚴經論》,「上自在禅」与离染、离见慢相连,具有现在归向、未来善法增长之效用。 - 与「菩萨诸法」关系:据《大乘莊嚴經論》,「自在法」为菩萨成就的诸法之一,与乐法、性法、呵法、勤法、明法等并列。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 《十住毘婆沙論》:「若人深心欣乐,欲于佛十力及自在法中尽遍行者,当知是人不久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 《十住毘婆沙論》:「以五因缘故,菩萨乐于十力及自在法中尽遍行。何等五?一者尊重诸佛教勅;二者诸佛有大弟子;三者身证一切法;四者摄取堕落者;五者对已堕落者能加以拔济。」 - 《十住毘婆沙論》:「诸佛于五事中自在:诸神通自在、自心中得自在、灭尽中得自在、圣如意中得自在、寿命中得自在。」 - 《十住毘婆沙論》:「飞行等自在,自心得自在,于灭禅定中,出入如居舍;净不净随心,转寿不他害,自因亦无尽。如是等自在,一切法亦尔,是故佛名『人师子』,亦名『自在者』。」 - 《大乘莊嚴經論》:「乐法、性法、呵法、勤法、自在法、明法,向法名菩萨。」 - 《大乘莊嚴經論》:「能见、能授、游戏、游愿、自在、得法,成就此六种。」 - 《大乘莊嚴經論》:「不见见应知,无义有义境,转依及解脱,以得自在故。」 - 《大乘莊嚴經論》:「得上自在禅,离染及见慢,令其现在归、未来善增长。」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十住毘婆沙論T1521 · 釋經論部

《十住毘婆沙論》以「自在法」說明諸佛能夠隨意而作、於所行境界任運無礙的德能。論中直接釋「自在」為「隨意所作」,並把它與「諸佛力」並舉:所謂「一切行力」名為「十種智力」,亦即佛之十力;若人深心欣樂,欲於佛十力及自在法中「盡遍行」,便是志求久習而周遍行持。「遍行」在此明釋為「久習」,顯示此概念不只指佛已有的自在德能,也構成菩薩所樂欲深入、反覆修習的目標。論中說,如是之人能不久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十住毘婆沙論》又列出樂於十力及自在法中盡遍行的五種因緣:其一,尊重諸佛教勅;其二,諸佛有大弟子;其三,身證一切法;其四,攝取墮落者;其五,對已墮落者能加以拔濟。這五因緣把自在法置於佛之教化與救濟作用中來說:既關涉對佛教勅與佛德的尊重,也關涉身證諸法,以及攝取、拔濟墮落眾生的能力。

在具體術語上,本論不用籠統語句帶過,而明言「諸佛於五事中自在」,列為「諸神通自在」、「自心中得自在」、「滅盡中得自在」、「聖如意中得自在」與「壽命中得自在」。因此,本論記述自在法時,應特別保留「五事中自在」及上述五項原有名稱;其中「滅盡」、「聖如意」皆是本論本段採用的用詞,不宜擅自改換成其他經論的名稱。

偈頌進一步描寫五種自在的實際相狀:以「飛行等自在」表現神通無礙;以「自心得自在」直述對自心的自主;於「滅禪定中」出入,如同進出自己的居舍一般自然;對一切淨與不淨之境,皆能隨心而轉;在壽命方面,既不為他者所害,自身延續壽命的因緣亦不窮盡。此處又使用「滅禪定」一語來描述前文「滅盡中得自在」的境界,兩種原文術語應並存記錄。

偈末由這些具體德能推廣其表述,說「如是等自在,一切法亦爾」,並因此稱佛為「人師子」與「自在者」。就本論文字而言,「自在法」的核心即「隨意所作」;其展開則包含神通、自心、滅盡或滅禪定、聖如意與壽命等面向,並以隨心轉境、出入禪定自然及壽命不受侵害等語,呈現諸佛自在無礙的相狀。

大乘莊嚴經論T1604 · 瑜伽部

《大乘莊嚴經論》論「自在法」,首先將其列入菩薩之「法」的多重面向:偈中依次舉出「樂法、性法、呵法、勤法、自在法、明法」,並以「向法」總攝而名為菩薩。由此可見,本論直接採用的概念用語正是「自在法」;它不是經名、部類或修行階位的代稱,而是與其餘諸法並列,用來標示菩薩於法上的一種成就面向。

本論又以「自在」一詞描述成就的內容。偈頌列舉「能見、能授、遊戲、遊願、自在、得法」六種,明言「成就此六種」。其中「自在」與「得法」分列,顯示二者在此六種表述中各有其名;因此,整理本經術語時,不宜把「自在」逕自改寫成「得法」,也不宜將二者合併為同一項。「自在法」是本論在另一偈中使用的完整名稱,而此處則單用「自在」。

「自在」也被用來說明轉依與解脫所成的認識情形。偈言「不見見應知,無義有義境,轉依及解脫,以得自在故」:論中把「不見、見」以及「無義、有義境」與「轉依、解脫」相連,並以「得自在故」作結。就原文所能確定者,轉依與解脫之所以具有上述所見境界的轉變,是由於「得自在」;此處的固定說法是「得自在」,不是「自在法」。

本論另說「得上自在禪」,並將之與「離染及見慢」相接,又說能於現在令其歸向、於未來使善法增長。這表明「自在」尚可構成「自在禪」一語,且偈中更以「上自在禪」標示其所得;其效果依原文表述,包含離染、離見慢,以及現在歸向與未來善法增長。

綜合而言,《大乘莊嚴經論》圍繞此概念所用的術語有「自在法」、「自在」、「得自在」與「上自在禪」。其核心不是單一定義句,而是從菩薩諸法的並列、六種成就、轉依解脫所由,以及禪定與善法增長等側面呈現「自在」之義。記錄多種譯名時,應保留本論的原詞形態:概念名用「自在法」,相關成就則分別依文記作「自在」、「得自在」及「上自在禪」,不以部類「瑜伽部」或其他名稱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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