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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生死

pariccheda-saṃsāra

三界众生有形限的生死机器生成

类型 见地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先从一个常见经验说起:一个人回顾自己的一生,会觉得它像一段有起点、有过程、也必然有终点的旅程。身体有一定形态,寿命有一定限度,生活被出生与死亡划出边界。佛教所说的“分段生死”,取的正是这种“一期一期、形段与寿量可以分别”的意思;但它并不只是“人终究会死”这么简单。

分段生死,指三界内的凡夫,由尚未断除的见思惑发动造业,又由业力招感下一期有限身命,从而一期接一期地流转。它的完整结构是:

惑使人造业,业牵引受生;受生之后又在境界中起惑造业,于是生死相续。

这里每个环节都不可省略。

“惑”不是单纯的信息不足,也不是偶尔想错一件事。古典教义在这里特别指见惑与思惑。见惑,是对自己和世界的根本误认,例如把因缘和合、不断变动的身心执为实在而独立的“我”,并由此生起种种错误见取;思惑,则是面对境界时反复发动的贪、嗔、痴等烦恼习性。前者像看错地图,后者像明知道路不妥,旧有惯性仍把人拖回原路。二者互相支持,使人不能如实认识经验,也不能真正自由地回应经验。

“业”也不只是显眼的善恶大事,更不是某个外在力量登记功过、按表处罚。业的核心是有意向的身、口、意造作。一次造作会改变关系、环境和身心习惯;在佛教的生死论中,具有招感力的业还会成为后有之因。它不是不可变更的宿命,因为业有轻重、强弱、成熟条件之别,也会受后来行为、修行和智慧影响;但只要惑与有漏业的根没有断,众生就仍处在可能被业牵引受生的范围内。

“生死”在这里也不只指眼前这一生中的情绪起落。严格说,分段生死是一期生命终结后,又依惑业招感另一期三界生命的轮回。人们常把一次失恋、一次辞职或一种身份崩塌说成“小死一回”,这种说法可以帮助理解执著如何造成痛苦,却不能代替经典所说的生死流转。

“三界”是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生命深受欲望及感官境界牵动;色界与较深的禅定相应,仍有微妙色身;无色界与无色定相应,没有欲界、色界那样的粗显形色。三界层次不同,苦乐粗细也不同,但都属于有为、无常、业感的生存范围。生到更安乐、更长寿、更微细的境界,并不等于已经解脱:只要惑业未尽,定力与福报成熟后仍可能继续流转。

“分段”的“段”,因此有两重互相关联的意思:一是每一期业报身都有相对确定的形态、处所与寿量;二是生命呈现为此生、彼生,可以一期一期分别。它不是说死亡分成几个生理阶段,也不是说人生只由若干心理片段组成。

在《妙法莲华经玄义》的教判语境中,分段生死须与“变易生死”成组理解:

- 分段生死属于界内、三界之生,以未断的见思惑和有漏业为因,故称“业生”。 - 变易生死属于界外,是大乘论疏用来说明已出离通常三界业报、却尚未圆满佛果者仍有微细迁变的概念。它不是凡夫这种一期一期、形寿可分的业报生死。 - 二乘圣者断除界内见思惑,可以达到“分段不生”;但依这一教义体系的判摄,仍须进一步超越变易生死。圆满的不生,是分段、变易二者俱尽。

古典条目用“界内/界外”“业生/愿生、通生、应生”来标明边界。《妙法莲华经玄义》说:“业生在分段;愿生、通生在方便;应生在寂光。”这意味着,凡夫被业力牵引而来,与圣者因悲愿、神通或教化因缘而示现,不可混为一谈。同样出现在三界,一个是“不得不来”,一个是为利他而“能够来”;外表相似,受生的因却不同。因此,论疏又说佛能“入分段施作佛事”,这不是说佛重新被烦恼业力绑住,而是说佛可在分段国土中示现成道、教化众生。

这也显示了分段生死在整条解脱道上的位置。它不是用来满足人对前世、来世的好奇,而是回答三个修行上的关键问题:是什么让生死相续?什么才算真正出离三界?为什么单凭改善处境、增加福报或取得禅定,还不能从根本上结束轮回?

答案都落在“惑业是否断尽”上。贫穷不是轮回的根,富裕也不是解脱;痛苦的生活固然是分段生死,极为快乐、清净、长寿的三界生命仍然是分段生死。佛法不是只替人争取一个更舒适的段落,而是要照见并断除不断制造下一段的根本机制。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这样一个当代场景:你在通勤途中打开手机,看见同龄人升职、买房、旅行,又看到伴侣迟迟没有回复消息。短短几分钟里,焦虑、嫉妒、猜疑和自我否定接连出现。我们可以沿着“境—惑—业—果—再熏习”的次序走一遍。

第一步,是境界现前。

屏幕上的文字、图片,拥挤的车厢,身体的疲倦,以及记忆里伴侣昨晚的语气,都属于当下经验的条件。它们不是烦恼本身。看到别人升职,也不必然产生嫉妒;消息没有回复,也不必然证明关系出了问题。

第二步,是取境之后生起错误认定。

你也许迅速得出结论:“别人都比我成功”“没有及时回复就是不在乎我”“如果我失去这个职位,我就没有价值”。这里不只是中性的判断,而是把无常、因缘复杂的局面凝固成关于“我”的绝对结论。见惑的作用,可以在这种执实倾向中窥见:把条件性的身份当成真实不变的自我,把暂时得失当成对“我是谁”的最终裁决。

但要谨慎:一次误判不等于完整意义上的见惑,一阵焦虑也不能直接等同于轮回之因。生活观察只是让我们看见见思惑如何在经验中留下可辨认的痕迹,不能把教义缩成现代心理标签。

第三步,是习性烦恼接手。

比较心引出贪,希望占有别人的成就;受挫引出嗔,对同事、伴侣或自己生气;不明白情绪怎样由多重条件形成,则继续落在痴中。你明知反复刷新不会带来答案,手却仍自动滑向屏幕。这种“被惯性推着走”的部分,更接近思惑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第四步,是意向形成并发动造作。

你可能发出一句带刺的信息,故意冷落伴侣;也可能在工作群里贬低同事,或者为了证明自身价值而隐瞒数据、抢夺功劳。这里的“业”首先在有意向的造作,不只在外表动作。忍住没发消息,却在心里反复筹划报复,也属于意业的方向;反过来,身体忙碌、走路、敲键盘本身并不当然构成恶业。

这正是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业不是“外在行动”的同义词。一次无意碰撞与一次故意伤害,动作可能相似,业的性质却不同;因为构成业的关键,包括意向、烦恼、对象、方式与结果等条件。

第五步,是果与习惯回流。

尖刻的信息使关系紧张,争强好胜令团队失去信任;更隐微的是,每一次顺从嫉妒、敌意和自我执著,都使下一次同类反应更容易发生。你越来越依赖外部认可,也越来越容易把中性事件读成威胁。这些是当下可以观察到的现世后果与习惯强化。

算法推荐系统可以成为一个有限的对照:你点开什么,系统便更常推送什么;推送什么,又会影响你下一次点击。人的烦恼习惯也有类似的反馈结构——注意什么、认同什么、反复做什么,会塑造后来更容易出现的倾向。但这只是帮助理解“熏习与反馈”的类比。算法模型不能证明业与后世,脑科学对习惯和决策的研究也尚不能裁定佛教关于生死相续的形上及修行主张;两者研究的问题、方法和证据范围并不相同。

第六步,才涉及分段生死的严格含义。

如果见思惑没有断,带有招感力的业没有穷尽,那么佛教认为,死亡并未自动终止这个因果过程;惑业继续成为后有的条件,招感下一期三界身命。这一期生命有自己的身体、环境与寿量,结束后又可能有下一期,所以叫分段生死。

因此,刚才那一轮刷手机、嫉妒、发消息,并不等于已经完整经历了一次“分段生死”。它展示的是造作生死之因的微型现场。把每次情绪起伏都直接称为一世轮回,听起来生动,却会抹掉“业感受生”这一经典定义中的核心环节。

现在再看另一种走向。

消息没有回复,你先觉察身体发紧、心中急于下结论;不立刻把感觉解释成事实,也不把一时处境钉死为“我的价值”。你检查自己的动机,选择用不伤害的方式询问,并承认对方可能在开会、照顾孩子或只是需要安静。这里并没有神奇地跳出生死,却已经中止了一次烦恼自动转化为恶业的过程。

若进一步修习布施、持戒、禅定,可以减轻贪嗔、改善行为并积集善业;若修习四谛、缘起、无我等观慧,则不只调整行为结果,还要照破那个把身心经验执为实我的根本误认。前者使生命趋向善,后者才触及分段生死的根。完整的解脱道不是消灭一切情绪,也不是让人变得没有反应,而是使无明与执著不再具有驱动造业、招感后有的力量。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很擅长帮助我们经营“这一段”,却很少追问为什么心总在制造下一轮束缚。

教育教人取得身份,平台教人经营形象,消费系统教人更新欲望,健康技术帮助人延长寿命。这些改善可以有真实价值,佛教并不要求人轻视医疗、关系、工作或社会责任。但分段生死提醒我们:改善一段生命的条件,与解除生死的根本动力,是两件不同的事。

一个人可以从焦虑的岗位换到理想的岗位,却把同一套自我证明带过去;可以结束一段冲突关系,却在下一段关系中重复同样的占有和防御;可以卸载一个令人上瘾的应用,又立刻依赖另一种刺激。形式换了,驱动力没换。分段生死把这种经验放进更大的尺度:若贪、嗔、痴与我执仍在,即使生命形态、环境乃至所生境界改变,束缚仍会以新的条件继续。

它首先带来一种清醒:死亡不会自动把问题解决掉。

有些人把死亡想成彻底归零,于是觉得只要熬过此生,一切自然结束;有些人把来世想成重新开局,于是把修行寄托在未来。分段生死的教义同时拒绝这两种轻率想象。既然此刻的意向与造作参与塑造后续,那么当下不是可以随便挥霍的孤立片段;而既然后有仍由未断的惑业牵引,换一个生命段落也不等于获得真正自由。

其次,它帮助我们区分“好结果”与“解脱”。

善业可以带来较好的果报,禅定可以带来极深的寂静,福德可以使人少受许多逼迫。这些都值得修习。但善业若仍与执著相应,主要作用是令生死流转趋向善趣,而不是自行斩断生死;世间定力若未与出世智慧相应,即使成为色界、无色界受生之因,也仍没有超出三界。佛教因此既重视止恶行善,又不把人天福报当作究竟目标。

再次,它使“自由”获得更严格的含义。

我们常把自由理解为选项多:能换工作、能旅行、能买想买的东西、能公开表达自己。但一个人若每次都在贪欲、恐惧、虚荣或敌意的推动下选择,选项虽多,内在未必自由。分段生死提出更尖锐的标准:真正的自由,不只是可以选择这一段怎样生活,更是不再被无明与业力逼迫着进入下一段。

最后,它使慈悲不再只是情绪上的同情。

众生并非单纯“做了错误选择”,而是在看不清、停不下、旧业与新惑彼此牵引的结构中受苦。理解这一点,人会少一些居高临下的责备,也少一些对自己的绝望。烦恼有因缘,便可以从因缘处调伏;业并非宿命,便可以从当下转向;分段生死虽然漫长,也不是不可断除。

解脱道的次第由此变得清楚:伦理上的不伤害与善行,先减少继续恶化的业;禅定使心获得稳定和观察力;智慧如实照见无常、苦、空、无我,断除见思惑。依古典判教,见思惑断尽,界内业生的根本条件不再成立,才称得上“断分段”“出三界”或“分段不生”。而在《妙法莲华经玄义》所采用的大乘框架中,圆满佛果还须超越更微细的变易生死,不能把断分段直接等同于佛道全部完成。

常见误读与澄清

一、“分段生死就是出生一次、死亡一次。”

不够完整。出生与死亡只是可见的两端;使一期又接一期相续的惑与业,才是这个概念的解释核心。若只说“人有生有死”,便把佛教的因果结构删掉了。

二、“分段”是指人生分为童年、青年、中年、老年。

不是。人生阶段当然可以分段,但术语所说的是一期业报身具有一定形态与寿量,并与另一期生命相区别。童年到老年通常仍属于同一期分段身。

三、“每天睡醒一次,就是一次分段生死。”

这是文学性的借喻,不是严格定义。睡眠、情绪变化、身份转折可以帮助我们体会无常,却不是由业招感另一世三界身命。不能用心理上的“小生小死”取代轮回意义上的分段生死。

四、“业生就是命中注定,今生无法改变。”

恰好相反。业果依众多条件成熟,并非单一原因机械决定全部遭遇。过去业会形成限制,当下的意向、行为、环境和修行也在参与条件网络。佛教若主张绝对宿命,持戒、忏悔、修定与修慧便都失去意义。

同时,也不宜把所有疾病、灾害和社会不公简单归咎于受害者的“前世业”。具体果报的因缘复杂,凡夫不能凭想象替他人结算业账;这种说法既缺乏可验证依据,也很容易成为冷漠与不义的借口。

五、“分段生死就是身体造成的,所以厌弃身体便能解脱。”

不是。身体是业报生命的组成条件,却不是唯一根源。真正使生死相续的是无明、执著与由此发动的业。憎恨身体本身仍可能是嗔与错误见解;佛教修行是如实观察身体无常、因缘和合、不应执为我或我所,而不是虐待或否定身体。

六、“只要积善,便一定能结束分段生死。”

善业十分重要,但善业与断惑不能混为一谈。有漏善业能改善果报,为闻法修行创造条件;若根本无明与见思惑未断,仍可能感得三界中的善趣生命。断分段不仅需要“做一个好人”,还需要由戒定慧深入到对我执和缘起的如实照见。

七、“禅定境界很清净,所以已经超出轮回。”

未必。色界、无色界本来就与不同层次的禅定果报相关,却仍属于三界。寂静、光明、无边或无所有等定境,不应仅凭体验便宣布为涅槃。定能调伏烦恼、支持智慧,但暂伏与彻底断除并不相同。

八、“二乘断了分段生死,就是什么都没有了。”

这既误解涅槃,也忽略了条目所属的教义语境。“分段不生”是惑业尽后不再被三界业力牵引受生,不等于把解脱描述成一个实体被毁灭。依《妙法莲华经玄义》的大乘判摄,二乘虽断界内分段生死,仍以变易生死说明其尚未圆满佛果;圆满是不仅分段不生,变易亦尽。

九、“变易生死就是人的性格和细胞每天都在变化。”

不是。日常身心变化属于无常,可以作为理解“迁变”的入口,但术语“变易生死”在这里特指界外圣者尚未圆满佛果时的微细生死,不是一般生理代谢或人格成长。若把它泛化成“任何变化”,分段与变易的教义界限就消失了。

十、“佛菩萨来到世间,也和凡夫一样被业投生。”

不能一概而论。古典条目明确区分“业生”与愿生、通生、应生。凡夫是惑业未断而受生;佛及有缘法身菩萨入分段施作佛事,是依悲愿和教化因缘示现。是否身处分段国土,与是否被分段业力系缚,并不是同一个问题。

十一、“相信轮回,才需要在今生认真生活;不确定轮回,就完全无法理解这个概念。”

也不必如此。分段生死的完整教义确实包含跨越一期生命的业感相续,不能把它悄悄改写成纯心理学。但即使一个人暂时不能确认后世,也仍能检验其中一部分:错误认定如何发动烦恼,烦恼如何塑造选择,反复选择又如何加强束缚。可以从可观察处开始,同时诚实保留自己对后世问题的判断,不必假装科学已经证明,也不必为了迎合现代习惯而删掉佛教本来的主张。

分段生死最终要指出的,不是“生命被切成许多段”这一幅宇宙图景,而是众生为何一再进入这些段落:我们把因缘和合之法执为实有,把短暂感受系在“我”与“我所”上,于是追逐、抗拒、造作,再承受造作所带来的生命条件。

看清这一点,不是为了厌恶人生。恰恰相反,它使人更认真地对待此刻:每一个意向都可能在松动束缚,也可能在续写束缚;每一次不随贪嗔而行,每一次如实观察,每一次对众生的慈悲,都是不再盲目制造“下一段”的练习。分段生死讲的是流转,而它在解脱道上的真正意义,是让人找到流转可以停止的地方。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定义与核心要义

分段生死,指三界内凡夫依见思惑及业力所感、受有限段落之生死流转。在《妙法蓮華經玄義》中,此名与「變易生死」相对:分段特指界内之生死,以惑业为因而受三界有形可分之身;变易则指界外之生死,依悲愿定力而无固定形段。二者通过「界内/界外」「業生/願生」的成组对举加以区分。

主要阐述

一、分段与变易的界限

本文以「分段」与「變易」相对,揭示两类生死的分界。二乘虽已得界内的「分段不生」,但在界外仍有变易之生;圆满之不生则是「分段、變易二俱不生」。因此,分段生死在本文主要指三界、界内之生死,与界外变易生死相区别。

二、以分段凡夫为譬类说明变易生

本文讨论变易生时,以分段凡夫作为譬类:全未断别惑而受变易生者,比作「分段博地凡夫,不伏見、思者」;伏别惑者,比作「分段小乘方便道」;断别惑后仍有变易生者,又类比初果断见谛而尚有七生。其中「博地凡夫」一语是本文指称一般凡夫状态的具体表达,其分段生死以见、思惑未伏未断为特征。

三、分段国与受生范围

本文直接使用「分段國」说明此类生命所处的国土范围,说三藏佛「於分段國,出家成道」。众生因既往因缘来受道,其中得度者能够「早斷分段,得出生死」;若已入灭度,则「不復更生」。由此可见,文中亦常以省称「分段」代指分段生死,而以「斷分段」「出三界」「不復更生」表述其终止。

四、业生与非业受生的区分

分段受生通常被表述为业力所感。本文区分「業生」与非业受生:声闻三界生尽而受变易身后,还可因缘牵引再现于分段,但这种来生「非是業生」,而是依愿力或通力。相对而言,凡夫及尚在通常生死中的众生,由业缘牵引而来;文中说未度者「來牽分段」,显示分段受生与宿缘、业力及未断之惑相连。

五、四种受生的分类

在眷属受生的分类中,本文明确说「業生在分段;願生、通生在方便;應生在寂光」。这句话是全篇界定分段生死最凝练的术语表述:分段范围内的受生称为「业生」。不过,佛与有缘法身菩萨也可进入分段施作佛事,文中称「佛尚自入分段施作佛事」;这种示现不能与凡夫依业受生混同,因为另有愿生、通生、应生等说法。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本文(经疏部·《妙法蓮華經玄義》《妙法蓮華經玄義》)论述分段生死时所用的主要词形包括「分段」「分段不生」「分段國」「斷分段」「來牽分段」「入分段」及「業生在分段」。该文并未在这些原文块中另立一套专名,而是通过与「變易」、界内与界外、业生与愿生/通生/应生的成组对举,呈现凡夫依惑业受有限三界身生、以及断尽后不再更生的含义。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与「變易生死」的关系: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为相对概念,分段指界内三界之生死,变易指界外之生死;分段以惑业为因而受有形段之身,变易则以悲愿或定力为因而无形段可分。圆满之不生则须二俱不生。 - 与「業生」的关系:分段范围之受生即「业生」,凡夫依宿缘业力牵入分段。 - 与「願生」「通生」「應生」的关系:愿生、通生在方便土,应生在寂光土,三者均非分段业生;然愿力或通力亦可牵引声闻现身于分段。 - 与「見思惑」的关系:博地凡夫之分段生死以见、思惑未伏未断为特征;伏见思惑则渐向分段不生。 - 与「三藏佛」「法身菩萨」之关系:三藏佛于分段国示现出家成道;佛与有缘法身菩萨亦可入分段施作佛事,此乃特殊示现而非凡夫业生。

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二乘雖已得界內分段不生,界外仍有變易之生;圓滿不生則分段、變易二俱不生。」 2. 「全未斷別惑而受變易生者,比作分段博地凡夫,不伏見、思者;伏別惑者,比作分段小乘方便道;斷別惑後仍有變易生者,又類比初果斷見諦而尚有七生。」 3. 「三藏佛於分段國,出家成道。眾生因既往因緣而來受道,其中得度者能夠早斷分段,得出生死;若已入滅度,則不復更生。」 4. 「未度者來牽分段,……非是業生,乃是依願力或通力。」 5. 「業生在分段;願生、通生在方便;應生在寂光。」 6. 「佛尚自入分段施作佛事。」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妙法蓮華經玄義T1716 · 經疏部

本經《妙法蓮華經玄義》以「分段」一詞論述三界眾生有形限之生死,並與「變易」之生對舉,建立兩種生死的判釋體系。

一、術語與對舉:本經稱三界凡夫有限之生死為「分段生死」,簡稱「分段」;對望聖者於界外受之「變易之生」,簡稱「變易」,二者並列為生死之兩種形態。

二、所對之機:經文明言「分段博地凡夫,不伏見、思者」,指出分段生死乃不伏見思惑之博地凡夫所受;又以「初果雖斷見諦,猶有七生」為例,說明雖斷見惑而思惑未盡,仍受分段殘報。

三、分段與變易之三階配對:本經建立「生變易三種」對應「分段三種」的伏斷階梯:一、全未斷別惑生變易者,「類如分段博地凡夫,不伏見、思者」;二、伏別惑生變易者,「類如分段小乘方便道」;三、斷別惑生變易者,「類如初果,雖斷見諦,猶有七生」。

四、二乘之分段與變易:經文辨明二乘之分段不生,僅於三界內分段不生,界外猶受變易之生;引《寶性論》「二乘於無漏界,生三種意陰」為證。又明圓教之分段、變易二俱不生,方為究竟。

五、令出分段:本經明三藏佛於「分段國」出世出家成道,以三藏結緣說生滅法、通教說無生法、別教說不生生、圓教說不生不生,令眾或於中間得度、或於今未度。其得度者「早斷分段,得出生死」,未度者緣牽分段,傳付後佛。

六、四生四土與分段:本經於眷屬門中明示四種生、四種土之配對:「業生在分段;願生、通生在方便;應生在寂光」。此處「分段」對應「業生」,明示分段生死由業力所感,乃三界凡夫循業受報之正報。

綜上,本經以「分段」一詞貫穿全篇,與「變易」對舉,論述三界眾生有形限之生死;其特色在於以分段配對變易,建立伏斷三階之判釋框架,並落實於業生、願生、應生之四土分配。

妙法蓮華經文句T1718 · 經疏部

《妙法蓮華經文句》論「分段生死」,主要置於「分段」與「變易」相對的二種生死架構中。其釋火宅譬時說,諸子本求羊車、鹿車、水牛車,只期望出離「分段」;後來所得則是白牛大車,能「盡於變易」,即不但免除原先所求出離的分段生死,而且所得超過本來期望。文中所用的完整術語形式是「分段」,並與「變易」並舉,而不是以其他名稱代稱。

在釋「五百由旬」時,本文列舉他家所說的「流來生死、變易生死、中間生死、分段生死」,隨即指出此說缺乏依據,不可採用;本文自身則引述「果二」之說,以「分段、變易」為二種生死之果,又據相關論說分判「肉身菩薩即分段,法身菩薩謂變易」,並以阿羅漢捨三界報身、受法性身為佐證,歸結為「故知生死二耳」。因此,本經疏在此明確認可的是分段與變易二分,而不採把流來、中間等另立為生死種類的解釋。

就分段生死所涉的生命範圍而言,本文以「三界」為重要界限:在解釋五百由旬的諸說時,多次記載以「三界」配前三百由旬的說法;又稱阿羅漢所捨者為「三界報身」,與所受的「法性身」相對。由此可見,本文談分段時,著眼於三界中具有報身、可捨離的生死形態;其表述重點不是抽象界定「形限」,而是以三界報身及其出離來呈現分段生死的意涵。

本文又從「眾生」之名說明生死流轉的具體樣態:若取一期受報而言,是「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若取相續受生而言,則因「處處受生」而名眾生,所據正是業力牽引下的五道流轉。這裡特別使用「眾陰」而非「五蘊」,並使用「一期受報」「五道流轉」等語,呈現有情依諸陰假立、隨業受生的面向。

此外,本文引述「眾生生死長、短、方、圓、三角、青、黃、赤」等分類,以地獄、畜生、餓鬼、人、天中的受苦、造業、修善及升沉,描寫眾生生死的差別。所謂「長」偏指惡念、惡行及耽染使流轉延續;「短」則指一念寂靜、依三寶、修六度、持戒修禪等使生死縮短;「方」「圓」分別呈現向善趣上升與在諸惡趣中旋轉不息。這些不是另立分段生死的同義詞,而是本文用來刻畫眾生受生流轉之形態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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