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智
mithyā-jñāna
指与正智相对立的错误智慧或愚痴恶慧,是导致恶趣地狱及滋生恶法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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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小结
T0026 · 阿含部
在《中阿含經》(T0026)中,對「邪智」這一概念進行了多角度的論述,主要將其作為與「正智」相對立的負面狀態,闡明其在業報、法與非法、以及教團實踐中的性質與危害。 首先,在業報與解脫的層面上,經文指出「邪智」是導致凡夫墮入惡趣與地獄的根源之一。根據經中記載,愚癡凡夫因「邪智」的緣故,在身壞命終之後,會趣向惡處,生於地獄之中;相反,若無「邪智」而唯有「正智」,則能滅除苦痛、生於極快樂處,甚至證得斯陀含果或阿那含果[chunk:2601]。在此處的論述中,經文還並列使用了「惡慧/善慧」、「邪見/正見」、「邪志/正志」、「邪解/正解」、「邪脫/正脫」等對比術語,其中「邪志」與「邪脫」在其他經典中常譯為「邪思惟」與「邪解脫」,展現了本經獨特的譯語風格[chunk:2601]。 其次,在法義的評判標準上,經文明確將「邪智」定性為「非法」與「非義」。尊者阿難在廣說佛意時指出,「邪智非法,正智是法」[chunk:4538]。如果因為「邪智」而生起無量惡不善法,這就被稱為「非義」;反之,因「正智」而生起無量善法,則被稱為「是義」[chunk:4538]。這一論述得到了世尊的高度讚許,認為其符合「說觀義」的標準[chunk:4538]。 最後,在對待邪智者的態度與教團戒規上,經文將推崇「邪智」列為嚴重的詰責之一。在世尊宣說的「四十大法品」中,針對如法之理設有「十詰責」[chunk:4546]。其中「第十詰責」即是:若有人毀呰正智而稱譽邪智,或者對於持有「邪智」的沙門、梵志進行供養與稱譽,這在如法之中即構成第十種詰責[chunk:4546]。 綜上所述,《中阿含經》中的「邪智」不僅是一種導致地獄惡報的愚癡惡慧,也是滋生無量惡不善法的「非法、非義」之源。經文通過與「正智」的對比,以及將「稱譽邪智」列為「十詰責」之一,嚴厲警示修行者應當遠離邪智、受持正法[chunk:2601][chunk:4538][chunk: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