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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變

aṣṭādaśa-vikurvaṇa

佛菩萨依定自在所现十八种神境变化,属能变神境智通。机器生成

类型 事相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十八变”不是“十八般变化”的泛称,也不是十八种心理技巧。它是《瑜伽师地论》对佛菩萨一种特定神通能力所作的精细分类:佛菩萨依禅定而心得自在,能够令已有的事物、境相或作用发生变化,因此属于六神通中“神境智作证通”的“能变神境智通”。

这里有三层限定,缺一不可:

第一,所依是“定自在”。不是情绪亢奋、想象强烈,也不是偶发异象;而是由善修其心、心得调柔所成就的定力。

第二,主体是经典所说具有相应修证的佛菩萨。不能因为某人会魔术、催眠、操控影像,或者声称自己有感应,就把这些现象称作十八变。

第三,它是“能变”,不是“能化”。《瑜伽师地论》在十八变之后专门解释:能变,是令已有自性之物转成别物;能化则是“无事而有”,由化心造作原先没有的化身、化境或化语。两者同属神境智通,却不是同一类。[《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七原文](https://www.shidianguji.com/book/SXZ0588/chapter/1kzpl0ejfvzfe)

十八项必须逐项理解:

1. 振动:依定自在,能够震动寺馆、舍宅、村邑、国土,乃至无量世界。重点不是身体发抖或建筑偶然震动,而是以定自在令一定范围的世界发生震动。

2. 炽然:身体上下交互发出猛焰与清冷水;或者入火界定,遍身发出青、黄、赤、白等不同颜色的火焰。它有明确的水火交现结构,不能缩写成“身上发光”。

3. 流布:放出光明,使其遍满住处,乃至无量世界。这里强调光明向空间广泛流布。

4. 示现:使来会的大众亲见下方恶趣、上方人天,以及其他佛土、彼土佛菩萨,并为其说明佛土与如来之名。它不是一般的“展示自己”,而是令众生见到原来不能见到的世界与有情境界。

5. 转变:对地起水的胜解,便令地如实成为水;水、火、风之间也可相互转变。色、香、味、触可以改变,草叶、牛粪、泥土等可转成饮食、车乘、衣服、花香等资具,砂石瓦砾可转成珍宝,山可以转成金;有情的好丑、肥瘦、肢体具足与否等色相也可改变。这里的“胜解”不是随便想象,而是由定自在所摄持、具有决定力量的认识与意向。

6. 往来:穿过墙壁、山石而无碍,往来梵世乃至色究竟天,或横越无量世界;其方式包括运载这个粗重四大种所成的身体、对远处作近处胜解,或者以如意之势迅速往来。“四大种身”指地、水、火、风四大所成的身体,不只是一个抽象意识在“神游”。

7. :把雪山王一般巨大的事物卷缩到一粒极微那样小。

8. :把一粒极微舒展到雪山王一般巨大。卷与舒方向相反,经典虽合并解释,却是两个名目,不能笼统说成“改变大小”。

9. 众像入身:把大众、村邑、聚落、草木、丛林、山岳、大地等一切色像纳入自身,并且令在场大众各自知道自己已经进入其身内。这里说的是“色像入身”,不是把别人的观念记在脑中,也不是抽象地“包容万物”。

10. 同类往趣:进入不同群体时,与该群体具有相同的色类、形量和言音,依照他们使用名称、理解意义的方式说法,为其示现、教导、赞励、庆慰;教化完成后忽然隐没。经典所列从刹帝利、婆罗门、沙门、长者、居士,一直到诸天众会。它不仅是改变外貌,更包括语言、概念习惯和契机相应,目的则是演说正法。

11. :令原本隐没的自身重新显现。

12. :在大众面前隐没自身。论中列名时先“显”后“隐”,解释时合称“隐、显”,说可以百次、千次乃至更多次反复隐没和显现。

13. 所作自在:对于有情的往、来、住、语等事能够自在运转——令去即去,令住即住,令来即来,令语即语。这不是现代管理学所谓“执行力”,更不是为控制欲寻找宗教包装;它是经典界定的一种神境作用,并且处在佛菩萨利益有情的整体语境中。

14. 制他神通:制伏其他具神通者所现的神通。《瑜伽师地论》对此有严格层级:如来能制伏其他一切具神通者;究竟菩萨除如来及同类菩萨外,能制伏其余神通;其他菩萨则不能越过上地及同等阶位者。它不是“凡有神通便可彼此压制”。

15. 能施辩才:当有情辩才穷尽时,能给予辩才。不是佛菩萨替对方说话,也不只是让人变得口齿伶俐,而是使其原本穷竭的说法能力得以继续。

16. 能施忆念:当有情对法失去忆念时,能使其恢复忆念。这里的“念”是对所学之法保持明记不忘,不等于泛泛增强生活记忆,也不是灌输一段从未学过的知识。

17. 能施安乐:说法时给予听法者饶益身心的轻安之乐,使其离开诸盖而专心闻法;又能使诸界相违所生的损害、非人扰害、灾疠疾病等止息。论中特别说明,前一种安乐是当时的方便,并非究竟解脱。因此“能施安乐”既不是娱乐大众,也不能缩成治病神迹。

18. 放大光明:以神通力由身放出光明。不同光明可以前往无量世界:有的止息恶趣有情之苦,有的觉悟天、龙等众前来集会,有的觉悟他方菩萨前来集会;总的作用是成办无量有情的利益。它与第三项“流布”不能合并:流布着重光明遍满空间,放大光明则进一步分说光明所往之处、所召集的众会及所成办的利益。[十八项逐条释义见《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七](https://www.shidianguji.com/book/SXZ0588/chapter/1kzpl0ejfvzfe)

这套分类真正值得注意的,不只是“能做到多少不可思议的事”,而是能力的方向逐渐显出菩萨道的性质:前面的震动、水火、远近、大小容易吸引目光;后面的施辩才、施忆念、施安乐、放光息苦,则把重点转向帮助众生闻法、离障、得益。神通的价值不在奇观本身,而在是否成为教化和拔苦的方便。

《瑜伽师地论》还说,妙神境通与轻举想、柔软想、空界想、身心符顺想等“胜解想”的修习成满有关,可以表现为一身化多身、多身合一身、穿墙、履水、腾空等。但那一段并没有把这些现象逐一配入十八变,因而不能擅自制作一张“一身多身等于某一变”的对照表。

《景德传灯录》的用法又不同。它常在祖师付法、说偈或临终嘱示之后,记其“作十八变”“呈十八变”或“现十八变”,并与“踊身虚空”“风奋迅三昧”“火光三昧”、归寂、收舍利和建塔供养连在一起。传灯录是在叙事中整体称举十八变,并没有重新提供一套十八项定义。因此,不能拿其中的升空、焚身、分身等片段,反过来代替《瑜伽师地论》的逐项法相说明。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一个很当代的场景:下班通勤时,你在手机上刷到一段“某修行者现场示现十八变”的短视频。画面里灯光闪烁,人物突然消失,评论区有人说“现代科技终于证明佛法”,也有人说“全是特效”。

先不要急着信,也不要急着嘲笑。我们可以严格依经典定义走查一次。

视频开头会场晃动。若只是摄影机抖动、地铁经过、音响引起共振,它不等于“振动”;经典的振动是修证者依定自在令寺宅乃至国土、世界发生震动。

人物一边喷火、一边喷水。舞台机关可以制造相似视觉,但“炽然”的定义是身体上下交互发焰、注水,或入火界定而遍身发多色焰。视觉相似并不能证明因果机制相同。

全场被灯光照亮,只能说灯光在物理空间传播,不能因此确认是“流布”。若视频接着用大屏幕播放天堂地狱的动画,也不是“示现”;经典所说是令会众现见恶趣、人天及他方佛土,并非观看预制影像。

舞台上的泥土被替换成食物、石子变成珠宝,需要排除调包、机关和剪辑;而经典的“转变”是依定自在,使已有事物如实成为另一种事物。大众最容易在这里犯的错误,是把“看起来变了”直接当作“其物真的依胜解转变”。

人物穿墙、瞬间出现在远处,若由暗门、替身或剪辑完成,就不属于“往来”;把远景缩放成一点、再放大成山,也只是镜头语言,不是把雪山卷成极微、把极微舒为雪山。

画面把整座城市投影到人物身体轮廓里,这更不是“众像入身”。经典还包括一个容易遗漏的条件:大众各自知道自己已经进入其身内。普通合成影像没有这一层。

随后,此人换装、变声,用不同语言与不同社群交流。这可能是优秀的表演或跨文化沟通,却还不等于“同类往趣”。经典要求色类、形量、言音及名义习惯皆与该众相应,而且是为了演说正法、示现教导;不能把“很会迎合受众”冒充这一神变。不过,它倒能给普通人一个伦理启发:真正的教导,需要进入对方的语言世界,而不只是重复自己的术语。这个启发只是类比,不是说沟通技巧就是神通。

人物在镜头中消失又出现,可能对应视频声称的“隐、显”,但经典所指是自身在大众前反复隐没、显现,不是转场、抠像或断播。

他命令观众起立、坐下、跟读,观众照做,也不等于“所作自在”。这可能只是服从权威、群体暗示或现场组织。更不能把操纵伴侣、员工或孩子解释为修行能力:控制欲增长,恰恰与解脱道削弱贪著和我执的方向相反。

他干扰另一位魔术师的表演,也不能立刻称为“制他神通”;经典说的是制伏对方已经现起的神通,而且明确区分如来、究竟菩萨、上地与同类之间的范围。

直播后半段,讲者忘词,耳机里有人提示,他恢复讲述。这是提词系统,不是“能施辩才”;工作人员把讲义发给他,让他想起下一段,也不是“能施忆念”。经典的两项分别针对辩才穷尽与对法失念,不应混成一般的信息辅助。

舒缓音乐让观众放松,或止痛药暂时缓解疼痛,也不就等于“能施安乐”。经典所说包括闻法时身心轻安、离诸盖而专心听法,并进一步涉及灾病损害的止息;而且这种轻安仍只是方便,不是烦恼永尽。

最后,全场投射强光。再亮的舞台灯也不能仅凭外观认定为“放大光明”。经典所描述的光明具有明确的利益作用:息除恶趣众苦、觉悟诸天或他方菩萨前来集会、成办有情利益。

这次走查的结论不是“短视频一定是假的”,而是:依据十八变的经典定义,视频中可复制的表面效果不足以证明十八变,更不能证明示现者已经解脱。AI生成影像、深度伪造、增强现实与算法传播,使“看见”越来越不等于“知道它为何发生”。这些技术可以说明现代判断面临的新困难,却不能证明或证伪佛教所说的神通;科学能够检验可重复、可观测的主张,但对经典中的定自在及其宗教意义如何研究,仍涉及方法、证据与解释边界。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乍看之下,十八变离日常生活很远。大多数人不会震动国土、把山卷成极微,也不应假装自己正在修习这些能力。但它仍然提出三个切中当代处境的问题。

第一,它训练我们区分“效果”与“根源”。算法能让一个人同时出现在无数屏幕,AI能复制声音和形貌,沉浸式影像能让观众仿佛进入另一个世界;这些效果与分身、同类往趣、示现等描述可能表面相似,根源却完全不同。佛典以“依定自在”界定十八变,提醒人不能只凭奇观命名修证。

第二,它把能力放回伦理方向中衡量。十八项后段不是继续堆叠更壮观的物理奇迹,而是转向给予辩才、恢复法念、给予闻法轻安、放光息苦。越有能力,越应追问:它令众生更清醒还是更依赖?更自由还是更受控制?更接近离贪、离嗔、离痴,还是只让施展者获得崇拜?

第三,它帮助我们理解神通在解脱道上的位置。六神通之中,十八变只是神境通的一个分支;神境通又不等于漏尽智通。能穿墙、放光、知道远事,即使真实,也不自动表示贪嗔痴已经断尽。神通可以成为摄受、教化、救苦的方便,却不是涅槃本身。

《瑜伽师地论》在六通体系中把“漏尽智通”另立一项,正好防止我们把“不可思议的能力”误认作“烦恼的终结”。一个人可能对外境拥有巨大影响力,内心却仍被名闻、胜负和占有所驱使;反过来,一个没有任何传奇表现的人,也可能正在戒、定、慧上真实削弱我执与烦恼。

因此,十八变在解脱道中的正确位置可以概括为:以定为所依,以智慧和慈悲决定用途,以利益有情为方向,但以断除烦恼、趣向菩提为根本。若能力反而强化“我是特殊人物”的身份,令人追逐神秘体验、轻视戒行与正见,它便偏离了解脱道的轴心。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十八变就是十八种魔术。

魔术依靠机关、手法和认知错觉;十八变依经典定义则是依定自在所成的神境变化。二者可以有相似外观,不能因此等同。

误读二:任何超自然现象都属于十八变。

不是。十八变是“能变神境智通”的十八类差别;天眼、天耳、宿住随念、知他心、漏尽智各有自己的分类位置。梦境、幻觉、巧合、灵感或所谓能量感,也不能不加辨别地塞进十八变。

误读三:能变与能化只是两个说法。

《瑜伽师地论》的界线很清楚:能变是使已有之物转成别物;能化是“无事而有”,化作原先没有的身、境或语。把石头转成金属于“转变”的结构;无中化现一个身形,则属于能化通的讨论。

误读四:同类往趣就是变装,能施辩才就是口才好。

同类往趣还包括形量、声音、名义习惯及契机相应,并以演说正法、教导庆慰为目的。能施辩才则是令其他有情在辩才穷尽时重新获得辩才,不是自己擅长演说。

误读五:放光只有一种,流布与放大光明可以合并。

不能。流布强调光明遍满一定乃至无量世界;放大光明则详说光往何方、觉悟何众、止息何苦、成办何种利益。两者相关而不相同。

误读六:所作自在证明圣者可以任意控制别人。

经典确实把令有情去、住、来、语列入定义,不能为了适应现代语言而删掉;但它被安置在佛菩萨神通威力和饶益有情的语境中,不是给凡夫的支配欲颁发许可证。现实中以“神通”名义强迫、侵害或剥夺他人自主,仍应依据戒律、伦理与法律判断,不能用宗教名词豁免。

误读七:有神通就必定解脱。

这是最危险的混淆。十八变属于神境通,不是漏尽通;定力、特殊能力与烦恼究竟断尽并非同一件事。佛法判断解脱,核心仍是贪嗔痴是否止息、我执是否松脱、智慧与慈悲是否成熟。

误读八:《景德传灯录》里的每次“作十八变”,都可以逐镜头还原十八项。

不可以。《景德传灯录》只把“十八变”作为整体叙事用语,常与踊身虚空、火光三昧、风奋迅三昧和归寂相连,却没有逐条说明当时依次示现了哪十八项。忠实阅读意味着承认文本没有交代的地方,而不是替它补出一套戏剧化过程。

误读九:禅门说“变得也是野狐精”,就是全面否定神通。

这句出现在“龙女有十八变”“试一变看”的机锋问答中,锋芒所向是对神变的炫耀和执取。它提醒人:即使会“变”,若借此建立身份、争胜或求崇拜,仍可能离道甚远;但不能据此抹去《瑜伽师地论》对神境通的系统承认。

十八变最终要打破的,未必只是我们关于物质、远近和大小的常识。它更在追问:当一个人拥有远超常人的能力时,这份能力究竟服务于谁?若它使苦止息、使正法被理解、使失念者恢复正念、使受障者得到轻安,它才呈现菩萨道方便的意义;若它只是制造崇拜与依附,再惊人的变化,也没有触及解脱的核心。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定义与核心要义

「十八变」梵文作 aṣṭādaśa-vikurvaṇa,是佛菩萨依定自在所现十八种神境变化的总称,属于「神境智作证通」中的「能变神境智通」一品类差别。本次所依两部经论对此概念各有侧重:《瑜伽师地论》以法相分别的角度逐项列举其名目与内涵,《景德传灯录》则以史传笔法记录祖师临终时示现神变而入寂之事,不详列十八项内容。

主要阐述

《瑜伽师地论》先将诸佛菩萨神通威力总摄为六神通,其中「神境智作证通」又称「神境智通」,略分「能变通」与「能化通」二种,十八变即属「能变神境智通」的品类差别。本论明列十八变为:振动、炽然、流布、示现、转变、往来、卷、舒、众像入身、同类往趣、显、隐、所作自在、制他神通、能施辩才、能施忆念、能施安乐、放大光明。

十八变皆以佛菩萨「依定自在」为基本条件。振动是因得定自在、心调柔而能振动寺馆舍宅、村邑国土乃至无量无数三千大千世界;炽然是身体上下交互发猛焰、注清冷水,或入火界定而遍身发出青、黄、赤、白等多色火焰;流布则是放出光明,遍满住处乃至无量世界;示现是随其所乐,使来会的沙门、婆罗门、声闻、菩萨及天、龙、人、非人等众,现见下方恶趣与上方人天。

往来包括运动麁重四大种身、于远处作近胜解,或以如意势迅速往来。卷、舒是能将雪山王等卷为一极微,又将一极微舒展得如雪山王等。众像入身则能把大众、村邑聚落、草木丛林、山地等一切色像纳入自身,并令大众各自知道已入其身内。同类往趣是前往不同众会时,与其色类、形量、言音相同,并依彼众的名义习惯说法,为其演说正法、示现、教导、赞励、庆慰,事毕忽然隐没;所列众会自刹帝利、婆罗门、沙门、长者、居士,广至诸天众。隐、显是在大众前反复隐没自身而再度显现。所作自在是于有情往、来、住、语等事皆能自在支配;制他神通则是制伏其他具神通者所现的神通,且原文明辨如来、究竟菩萨等在制伏范围上的差别。此处特用「胜解」「四大种身」「极微」「色像」等术语说明神变的运作形式。

本论另一处叙述由多种「胜解想」修习成满而领受妙神境通,例如一身现多身、多身现一身,穿越墙壁垣城,于地出没、履水如地、腾空而行、手扪日月,乃至于梵世自在回转;并指出这些神变由轻举、柔软、空界、身心符顺等想所摄受的胜解想而成。此段未以「十八变」逐项配列,却补充了本论说明神境通时重视「修习成满」「胜解想」与身心调适的侧面。

《景德传灯录》论「十八变」,主要将其写作付法祖师或尊者临终归寂时所示现的神通变化。书中最常用的术语形式是「作十八变」「呈十八变」与「现十八变」;其共同情境,是人物完成付法、说偈或作最后嘱示后,示现神变而入寂。本书并未逐项列举十八种变化的名称,而是以「十八变」作为整体称呼,着重记载示现的时机、伴随的三昧,以及身后舍利建塔供养等事。

其中一类明确连结「踊身虚空」:阿难付法眼藏后,「踊身虚空作十八变」,继而「入风奋迅三昧」,将身分作四分,分别奉予忉利天、娑竭罗龙宫、毘舍离王与阿阇世王,各自造塔供养。此段显示,「十八变」可与升空、入三昧及分身相接,神变之后的身分四处供奉亦成为叙事的重要部分。 另一位付法者则于付法后「踊身虚空呈十八变」,随后回复本座,跏趺而逝;此处用「呈」字,并将空中示现与还坐入寂前后相承。

另一类与「火光三昧」及自焚其身相连。尊者在五百比丘依教而皆获无漏后,「作十八变火光三昧用焚其身」,其舍利由毱多收葬,五百比丘持幡迎导并建塔供养。 又有尊者说偈后,「踊身虚空作十八变火光三昧自焚其躯」,由弥遮迦与八千比丘收取舍利,于班茶山中起塔供养。 两段均把「十八变」与「火光三昧」连写,但一作「用焚其身」,一作「自焚其躯」,文字略有差异;本书的核心叙述仍在神变、焚身、收舍利与建塔供养的连续过程,而非解释十八项内容。

本书亦记尊者密示师子比丘后,「现十八变而归寂」;阇维、分舍利之后,尊者又复现于空中说偈。此段将临终神变与归寂后空中再现并载,但原文只称前者为「十八变」,未将后一次现身另作分类。

此外,禅门问答中另见「龙女有十八变」之语。谭空和尚以此反诘欲开堂说法的尼,要求她「试一变看」;尼则以「变得也是野狐精」回应。此处的「十八变」不再铺陈付法、三昧、舍利与建塔,而是在机锋对答中作为神变能力的话头,并以「一变」指十八变中的一次示现或一种变化。

总括而言,《景德传灯录》的特有记录重点,是交替使用「作」「呈」「现」来搭配「十八变」,并常与「踊身虚空」「火光三昧」「风奋迅三昧」及「归寂」等语相连;原文不提供十八变的逐条名目,故只能据其具体叙事记录其表现形态。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两部经论性质不同,故用语与叙述重心各异,并列如下:

- 体裁与层面:《景德传灯录》(史传部)以临终示现的整体叙事为主,《瑜伽师地论》(瑜伽部)则以法相体系逐项定义为主。 - 用词搭配:《景德传灯录》搭配「十八变」的动词有「作」「呈」「现」三种;《瑜伽师地论》则用「能变神境智通」这一完整术语脉络。 - 名目有无:《景德传灯录》仅以整体称呼「十八变」,不列举十八项名目;《瑜伽师地论》则完整列出十八项名称。 - 内部用词:《瑜伽师地论》于列名时先列「显」后列「隐」,后文释义则合称「隐、显」;「卷」与「舒」亦在释义中合说。 - 同事件异文:《景德传灯录》记载焚身事件时,一作「作十八变火光三昧用焚其身」,一作「踊身虚空作十八变火光三昧自焚其躯」,动词「用焚其身」与「自焚其躯」略有差异。 - 术语分析:《瑜伽师地论》特用「胜解」「四大种身」「极微」「色像」等术语说明神变的运作形式;《景德传灯录》则无此类分析性术语。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十八变」属于六神通中的「神境智作证通」(又称「神境智通」),与「能化神境智通」并列为神境通之二分。 - 《景德传灯录》中「十八变」常与「风奋迅三昧」「火光三昧」等禅定名称相连,显示其与三昧修证的密切关系。 - 「一变」在《景德传灯录》禅门问答中可指十八变中的一次示现或一种变化,与整体「十八变」形成部分与全体的关系。 - 「胜解想」(轻举、柔软、空界、身心符顺等)为《瑜伽师地论》所述成就神境通的修习方便,与十八变的依定自在相应。

代表性原文引用

《瑜伽师地论》:「振动、炽然、流布、示现、转变、往来、卷、舒、众像入身、同类往趣、显、隐、所作自在、制他神通、能施辩才、能施忆念、能施安乐、放大光明。」

《瑜伽师地论》:「由轻举、柔软、空界、身心符顺等想所摄受的胜解想而成。」

《景德传灯录》:「踊身虚空作十八变……入风奋迅三昧……身分作四分……各自造塔供养。」

《景德传灯录》:「踊身虚空呈十八变……回复本座,跏趺而逝。」

《景德传灯录》:「作十八变火光三昧用焚其身……舍利由毱多收葬……建塔供养。」

《景德传灯录》:「踊身虚空作十八变火光三昧自焚其躯……于班茶山中起塔供养。」

《景德传灯录》:「现十八变而归寂。」

《景德传灯录》:「龙女有十八变……试一变看……变得也是野狐精。」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先將諸佛菩薩的神通威力總攝為六神通,其中「神境智作證通」又稱「神境智通」,略分「能變通」與「能化通」二種;十八變即屬「能變神境智通」的品類差別。這是本論界定十八變時所用的完整術語脈絡,並非僅泛稱神變。

本論明列十八變為:振動、熾然、流布、示現、轉變、往來、卷、舒、眾像入身、同類往趣、顯、隱、所作自在、制他神通、能施辯才、能施憶念、能施安樂、放大光明。原文在列名時先列「顯」後列「隱」,後文釋義則合稱「隱、顯」;「卷」與「舒」亦在釋義中合說。記錄本論用詞時,宜保留「能變神境智通」及上述十八個名目。

十八變皆以佛菩薩「依定自在」為基本條件。振動是因得定自在、心調柔而能振動寺館舍宅、村邑國土乃至無量無數三千大千世界;熾然是身體上下交互發猛焰、注清冷水,或入火界定而遍身發出青、黃、赤、白等多色火焰;流布則是放出光明,遍滿住處乃至無量世界;示現是隨其所樂,使來會的沙門、婆羅門、聲聞、菩薩及天、龍、人、非人等眾,現見下方惡趣與上方人天。這些說明呈現本論以定力、作用範圍及所現境相分別刻畫各變。

往來包括運動麁重四大種身、於遠處作近勝解,或以如意勢迅速往來。卷、舒是能將雪山王等卷為一極微,又將一極微舒展得如雪山王等。眾像入身則能把大眾、村邑聚落、草木叢林、山地等一切色像納入自身,並令大眾各自知道已入其身內。此處特別使用「勝解」「四大種身」「極微」「色像」等術語說明神變的運作形式。

同類往趣是前往不同眾會時,與其色類、形量、言音相同,並依彼眾的名義習慣說法,為其演說正法、示現、教導、讚勵、慶慰,事畢忽然隱沒;所列眾會自剎帝利、婆羅門、沙門、長者、居士,廣至諸天眾。隱、顯是在大眾前反覆隱沒自身而再度顯現。所作自在是於有情往、來、住、語等事皆能自在支配;制他神通則是制伏其他具神通者所現的神通,且原文明辨如來、究竟菩薩等在制伏範圍上的差別。

此外,本論另一處敘述由多種「勝解想」修習成滿而領受妙神境通,例如一身現多身、多身現一身,穿越牆壁垣城,於地出沒、履水如地、騰空而行、手捫日月,乃至於梵世自在迴轉;並指出這些神變由輕舉、柔軟、空界、身心符順等想所攝受的勝解想而成。此段未以「十八變」逐項配列,卻補充了本論說明神境通時重視「修習成滿」「勝解想」與身心調適的側面。

景德傳燈錄T2076 · 史傳部

《景德傳燈錄》論「十八變」,主要將其寫作付法祖師或尊者臨終歸寂時所示現的神通變化。書中最常用的術語形式是「作十八變」「呈十八變」與「現十八變」;其共同情境,是人物完成付法、說偈或作最後囑示後,示現神變而入寂。因此,本書並未逐項列舉十八種變化的名稱,而是以「十八變」作為整體稱呼,著重記載示現的時機、伴隨的三昧,以及身後舍利建塔供養等事。

其中一類明確連結「踊身虛空」:阿難付法眼藏後,「踊身虛空作十八變」,繼而「入風奮迅三昧」,將身分作四分,分別奉予忉利天、娑竭羅龍宮、毘舍離王與阿闍世王,各自造塔供養。此段顯示,「十八變」可與升空、入三昧及分身相接,神變之後的身分四處供奉,亦成為敘事的重要部分。 另一位付法者則於付法後「踊身虛空呈十八變」,隨後回復本座,跏趺而逝;此處用「呈」字,並將空中示現與還坐入寂前後相承。

另一類與「火光三昧」及自焚其身相連。尊者在五百比丘依教而皆獲無漏後,「作十八變火光三昧用焚其身」,其舍利由毱多收葬,五百比丘持幡迎導並建塔供養。 又有尊者說偈後,「踊身虛空作十八變火光三昧自焚其軀」,由彌遮迦與八千比丘收取舍利,於班茶山中起塔供養。 兩段均把「十八變」與「火光三昧」連寫,但一作「用焚其身」,一作「自焚其軀」;本書的核心敘述仍在神變、焚身、收舍利與建塔供養的連續過程,而非解釋十八項內容。

本書亦記尊者密示師子比丘後,「現十八變而歸寂」;闍維、分舍利之後,尊者又復現於空中說偈。此段將臨終神變與歸寂後空中再現並載,但原文只稱前者為「十八變」,未將後一次現身另作分類。

此外,禪門問答中另見「龍女有十八變」之語。譚空和尚以此反詰欲開堂說法的尼,要求她「試一變看」;尼則以「變得也是野狐精」回應。此處的「十八變」不再鋪陳付法、三昧、舍利與建塔,而是在機鋒對答中作為神變能力的話頭,並以「一變」指十八變中的一次示現或一種變化。 總括而言,《景德傳燈錄》的特有記錄重點,是交替使用「作」「呈」「現」來搭配「十八變」,並常與「踊身虛空」「火光三昧」「風奮迅三昧」及「歸寂」等語相連;原文不提供十八變的逐條名目,故只能據其具體敘事記錄其表現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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