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諍
adhikaraṇa-śamatha
指僧團用以平息、解決各種爭端與糾紛的七種戒律程序與根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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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026 · 阿含部
在《T0026》中,「止諍」是僧團用以平息、解決各種爭端與糾紛的戒律程序與根本原則。經中對此概念的論述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核心維度: 一、 止諍的核心哲學與原則 經中強調,以爭鬥手段無法消除爭端,唯有「忍」與「思真實義」才是止諍的根本途徑,即「若以諍止諍,至竟不見止;唯忍能止諍,是法可尊貴」[chunk:3121][chunk:3130]。此外,經中區分了「諍法」與「無諍法」:追求內樂、聖樂、說真實且與義相應之語、齊限說,以及隨順國俗而不作是非評判(「不是不非」),皆屬於能息滅爭端的「無諍法」[chunk:4334][chunk:4335]。 二、 爭端的根源(諍本) 經中指出,因增上戒、增上心、增上觀引起的爭端較為輕微;而因「道」與「道迹」產生的爭端(如對法與非法、律與非律、犯與非犯等的異見)則會給大眾帶來極大痛苦 [chunk:4631]。其個人煩惱根源(諍本)包括瞋惱結纏、不語結、慳、嫉、諂誑、無慚、無愧、惡欲、邪見、惡性不可制等,這些煩惱導致不敬師、不見法、不護戒,從而在僧團中挑起鬥諍 [chunk:4632]。 三、 具體程序:七止諍律 為了解決僧團內部的爭端,經中詳細闡述了七種具體的戒律程序(七止諍)[chunk:4633]: 1. 面前止諍律:在當事人面前,依法、依律進行教導與呵責,使其歡喜和解 [chunk:4633]。 2. 憶止諍律:針對犯戒而不自憶的比丘,由大眾提醒後,該比丘向僧眾求「憶律」,大眾和合給予,使其依法依律解決 [chunk:4633][chunk:4634]。 3. 不癡止諍律:針對因狂發心顛倒而犯戒、後恢復本心的比丘,向僧眾求「不癡律」,大眾和合給予 [chunk:4634]。 4. 自發露止諍律:犯戒比丘主動向長老上尊比丘至心發露、自說顯示,承諾後不復作,大眾確認其自見所犯後予以勉勵 [chunk:4634][chunk:4635]。 5. 君止諍律:針對不知羞恥、犯戒卻在眾中自稱清淨的惡比丘,大眾和集給予「君律」進行制裁 [chunk:4635]。 6. 展轉止諍律:兩位比丘起諍時,先私下解決;若不行則白眾;若仍不行,則共同前往「持經、持律、持母者」處,依法律解決 [chunk:4635][chunk:4636]。 7. 如棄糞掃止諍律:當僧團分裂為兩部互相鬥諍時,雙方長老或代表互相至心發露,除重罪(如「偷羅柘」等)外,其餘罪過皆互相發露懺悔,如同丟棄垃圾般平息爭端 [chunk:4636]。 四、 獨特術語形式 本經在翻譯上有其獨特的術語形式: - 將通常譯為「草覆地」的程序譯為「如棄糞掃止諍律」[chunk:4633][chunk:4636]; - 將通常譯為「多人語」的程序譯為「君止諍律」[chunk:4633][chunk:4635]; - 將通常譯為「自言治」的程序譯為「展轉止諍律」[chunk:4633][chunk:4635]; - 提及「持母者」[chunk:4635](即持阿毘達磨/本母者)以及重罪名稱「偷羅柘」[chunk:4636](即偷蘭遮)。